(原标题:西藏旅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江西省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江西省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目的: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江西省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因此需要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评估。
评估对象:江西省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江西省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价值类型:投资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和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下,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江西省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壹仟零叁拾捌万元(RMB1,038.00万元)。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证载权利人为鹰潭市快活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本资产评估机构无关,且本评估值尚未扣除办妥产权证所应缴交的各款项。根据江西省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鹰潭市龙虎山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和鹰潭市龙虎山逍遥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龙虎山古越水街委托经营合同》的约定,委托经营的到期日为2039年6月14日,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有限年期经营假设,收益年限为2024年9月33日至203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