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 规则旨在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监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况下可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监事会主席应在收到提议后三日内决定是否召开。
- 监事会会议原则上应以现场方式召开,特殊情况可采用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
-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情况,包括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方式、通知情况、召集人、主持人、出席情况、提案内容、发言要点、表决意向、表决结果等。
- 监事会应对公司财务合法合规性、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 监事会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但如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 监事会会议档案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