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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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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版)

  1. 公司基本信息
  2. 公司名称: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英文名称:Chengdu Sino Micr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4.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 1栋 22-23层 2201号、2301号
  5. 注册资本:636,847,026元
  6.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7. 公司设立与上市

  8. 设立时间:2023年10月23日
  9. 上市时间:2024年2月7日
  1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11. 经营宗旨和范围

  12. 经营宗旨: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产品全寿命周期管理为手段,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13.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通讯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开发、销售软件。

  14. 股份发行与管理

  15.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16. 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7. 股东和股东会

  18.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公司决策、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9. 股东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20. 董事会

  21.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22.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2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总经理职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25.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6. 监事会

  27.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
  28. 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29.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剩余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1. 审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32.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合并与分立: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解散与清算:公司因解散事由出现时,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33. 章程修改

    • 修改条件:章程的规定与在后修改或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或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或股东会决定修改章程。
  34. 特殊事项条款

    • 涉军事项: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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