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成都华微: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 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 股份回购: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要约方式进行。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的股份,因特殊情况持有公司股份的,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并应当及时处分相关公司股份。
  3. 股东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4. 股东大会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5. 董事资格:有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6.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7. 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9. 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10. 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此外,公司还修订及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成都华微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