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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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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64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判决阶段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一、基本情况 2015年 8月,白云国际与航美传媒签订《2015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户内外LED媒体建设经营合同》,其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2024年 4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3)粤 01民初 1640号)。

上诉人航美传媒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 01民初 1640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判决情况 1.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 一审案件受理费 658489.3元,由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225454.7元,由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433034.6元。财产保全费 5000元,由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4. 二审案件受理费25613.43元,由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5.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判决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序 号 案件编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 (原告诉 请)万元 进展阶段 1 (2024)粤 01民 初 1738号 广州德高空 港广告有限 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二号航站区管理有 限公司 经营合 同纠纷 52341.25 一审尚未判 决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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