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安正时尚6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0,494,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495%。现场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8,189,353股。网络投票股东共计11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2,305,240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包括: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20,161,893股,占99.8491%;反对312,300股,占0.1416%;弃权20,400股,占0.009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