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美畅股份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美畅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美畅产业园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46,200.00万元,已累计投入 25,296.30万元,尚未使用 25,334.80万元。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6,400.00万元,已累计投入 6,630.38万元,尚未使用 11,538.98万元。 - 高效金刚石线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71,000.00万元,已累计投入 42,883.28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500.00万元,尚未使用 17,181.82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1,153.42万元,已累计投入 32,767.36万元,含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包括: 1. 统一集中采购策略,降低采购成本。 2. 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满足募投项目的紧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 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票据周转速度。 4. 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税金等费用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支付。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024年 12月 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美畅股份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