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实现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目的,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度修订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法》及最新监管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