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明月镜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明月镜片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58.5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3,783,114.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923,877.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1、高端树脂镜片扩产项目:投资总额 32,367.6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42.80万元,已投入金额 3,157.80万元,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投资总额 14,968.4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4,086.43万元,已投入金额 6,710.20万元,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6,210.4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210.47万元,已投入金额 3,016.27万元,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4、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6,456.3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456.34万元,已投入金额 1,126.87万元,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进行延期,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年 12月 8日,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7年 12月 7日。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由于 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宏观环境因素影响短期内有所波动,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对募投项目分批次实施,调整了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方案,故延长了建设时间。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