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云林中路238、杉海路80、云林中路218号的工业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甬第0245号))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云林中路238、杉海路80、云林中路218号的工业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24)甬第0245号
评估结论:873,029,500.00元
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持有的不动产,具体范围为不动产权证号"浙(2018)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212911号"所载明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云林中路238、杉海路80、云林中路218号的工业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208,467.82平方米,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11,763.27平方米。评估对象账面原值共计578,596,562.16元,账面净值共计350,100,739.69元。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仅对资产转让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