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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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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明泰铝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
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马廷义先生
出席人员:
- 截止2024年12月1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已登记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

议程: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股份数; 2.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3. 审议会议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与提问; 5. 议案表决; 6.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7. 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8. 宣布总表决结果; 9. 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宣读法律意见书; 10. 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议案二: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43,704,027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亿元(含税)。

议案三: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年。

议案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6亿元,公司拟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议案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基于国内外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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