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2月 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3名,通讯出席董事 4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陈功海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3万元)(不含税)。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