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1,270.9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025.8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45.06万元,用于投资“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未能如期投入原因:受中美贸易战、全球公共卫生事件、俄乌战争等影响,大马力产品市场发展不及预期,项目暂缓推进。 2. 募集资金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2018年至2020年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 募集资金目前的存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07,016,294.28元,其中专户存储 1,016,294.28元,购买理财产品 20,600.00万元。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拟变更情况 1. 拟变更原因:大马力拖拉机市场触底反弹,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基本实现原募投项目效果,现有产能及技术满足市场需求,铸造环节成为制约因素。 2. 新项目具体情况:新项目名称“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总投资额 17,342.70万元,建设期 24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化铸造车间、设备购置及改造等。 3. 项目投资概算:投资总额 17,342.70万元,预计达产后年营业收入 36,120.00万元,净利润 2,565.65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 6.9年,税后内部收益率 15.55%。 4. 项目审批情况: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环评等审批程序。 5. 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面临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经营管理,拓展营销网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
五、相关审议意见 1. 董事会意见:变更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2. 监事会意见:变更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