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年 12月 4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关于与债权人常熟奥杰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债权人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分别与债权人江苏东方资管、中建投租赁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债权人仪华机电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债权人交通银行常熟分行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最终实施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出资人组会议及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