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一、概述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或“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9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激励规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1.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380.00万股的3.6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00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六、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安排如下: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
七、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2025年度: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10%,或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10%。 - 2026年度: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或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20%。
八、实施程序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