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利元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对公司提前赎回“利元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2024年 12月 1日,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1.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年 12月 4日生效。自 2024年 11月 11日至 2024年 12月 3日,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利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1.00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7.30元/股),已触发“利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利元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利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利元转债”全部赎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个月内(即 2024年 6月 4日至 2024年 12月 3日)交易“利元转债”的情况如下: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期初持有 1,205,000 张,期间合计买入 0 张,期间合计卖出 1,205,000 张,期末持有 0 张。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个月内均未交易“利元转债”。保荐人认为,利元亨本次行使“利元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利元转债”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