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81,818股,发行价格为8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85.00元。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现金对价、面向智能汽车的新一代高速存储芯片研发项目、面向智能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网络芯片研发项目。 - 面向智能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网络芯片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由2025年1月1日调整为2029年1月1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使用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4,000万元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
投资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
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信息披露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七、国泰君安核查意见 - 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