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12月 4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 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 A座 6层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周晓峰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8人,代表股份427,043,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4人,代表股份53,345,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2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078,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1%;反对86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8%;弃权 98,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8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20%;反对 86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36%;弃权98,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82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6%;反对184,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弃权 34,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12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7%;反对 184,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3%;弃权34,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
议案 2.02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735,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9%;反对26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8%;弃权 44,2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37,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6%;反对 26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4%;弃权44,2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
议案 2.03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771,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反对23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40,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7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2%;反对 23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5%;弃权40,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
议案 2.0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750,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20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85,5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5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17%;反对 20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9%;弃权85,5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4%。
议案 2.0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77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3%;反对223,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 44,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77,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78%;反对 223,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0%;弃权44,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
议案 2.06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797,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6%;反对206,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弃权 38,9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9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4%;反对 206,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6%;弃权38,9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1%。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2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900,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7%;反对102,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3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20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3%;反对 102,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 3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海律师、于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