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安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联适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5%的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价格为9.80元/股,发行数量和锁定期等细节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编制了相关预案及其摘要,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将编制正式报告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上海联适及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马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5%,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公司认为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公司认为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有效。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