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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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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ZHAO XIAOJIE主持,监事张原、余国英、申乐,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5.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6.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向建发(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出租常州英诺激光大厦主楼19楼,本次交易能够有效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9.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4:5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1)。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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