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88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4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12月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银香女士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