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万元且不超过 2,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6.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36.00元/股(含)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7.78万股至 55.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至 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6.00元/股(含)调整为 35.74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 2024年 6月 19日。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2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27.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1,70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