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为了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其他因法定职责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如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交易、重要合同签订、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或损失、重大诉讼或仲裁等。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公司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变更、要约收购、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事项时,应当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公司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司保留对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处罚的权利。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