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菲沃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3,419,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 截至 2024年 12月 3日收盘,出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36,800股,4.78% - 无锡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800股,0.75% - 合计:18,537,600股,5.53%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3,419,39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年 12月 3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菲沃泰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 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金公司。 - 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包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等。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 菲沃泰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 -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菲沃泰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存在因出让方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