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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 嘉和美康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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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嘉和美康公司章程)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 总则
  2.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
  3. 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57.0846万元。

  4.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致力于中国临床医疗设备及临床信息化产品的研发创新,为国民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6. 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等。

  7. 股份

  8.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9. 股份总数为13,757.0846万股,均为普通股。

  10. 股东和股东大会

  11. 股东享有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
  12.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

  13. 董事会

  14.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15.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16.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7.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8.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9. 监事会

  20.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
  21. 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22.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3.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24. 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25. 通知和公告

  26. 公司的通知形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公告、传真、电子邮件等。
  27. 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其他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刊登。

  28.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
    • 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
  29. 修改章程

    • 公司因法律、行政法规修改或公司情况变化,需修改章程时,由股东大会决定。
  30. 附则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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