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和美康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5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30分 -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一层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相关公告。 -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A股 - 股票代码:688246 - 股票简称:嘉和美康 - 股权登记日:2024/12/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时间、地点: -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二层董事会办公室。 - 登记手续: - 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 注意事项: -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 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二层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010-82781910 - 联系人:臧一博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