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竞业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77,637股,发行价格21.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9,999,997.2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981,273.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018,723.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 基于产教融合的实验实践教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8,527.9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3,409.70万元; 2. 多模态教育大数据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3,979.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0,117.40万元; 3. 面向行业应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311.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738.90万元; 4.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835.87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共计8,981,273.54元(不含税),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1,277,122.64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描述,本次置换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内容一致。
五、本次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认为:竞业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竞业达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2日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