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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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履行职责,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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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 董事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解除职务,如辞职、不能履行职责等。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
- 董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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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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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职权: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
-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等。
- 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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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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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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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可以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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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审议程序:
-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意见。
-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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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可以在会前向相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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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表决:
-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
-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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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情况下,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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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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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出席董事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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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 董事会决议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班子成员贯彻落实。
- 董事会就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具体落实中违背董事会决议的,要追究执行者的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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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召开董事会,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责成专人就以往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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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