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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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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总则
  2. 明确公司监事会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

  3. 监事

  4.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5.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6. 有特定情形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7. 监事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8. 监事会职权

  9.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10. 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11.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

  12. 监事会主席的职权

  13.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4. 在董事或总经理与公司发生诉讼时,代表公司与董事或总经理进行诉讼。

  15.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16. 监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
  17.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18.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事由及议题等内容。

  19.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20. 监事会会议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21.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主持或不主持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履行职务。

  22. 监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3. 监事会做出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24.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出席情况、审议的提案、表决结果等内容。

  25. 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26. 监事会主席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决议的执行。
  27. 对监事会决议中要求办理的事项,由监事会提请股东会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安排实施。

  28. 附则

  29.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起实施。
  30. 本规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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