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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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侯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侯小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 12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