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4-090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与陈华女士仲裁一案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经陈华方申请强制执行,大有控股所持有的14,000,000股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至2024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被司法执行机关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2024年11月28日该拍卖已被撤回。但大有控股持有上述股份目前仍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本的54.69%,占公司总股本的6.98%,后续仍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届时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四川中蜀与江苏天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一案所涉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公司将尽快解决因其他诉讼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推动消除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7,551.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14,414.64元。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尚未彻底好转,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仍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公司自2018年12月起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持续停工停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2023年12月12日,公司获悉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因项目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导致主要账户被冻结。四川中蜀为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核心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13日,四川中蜀七个银行账户已冻结4个,冻结金额合计1,026.03万元,占四川中蜀货币资金余额的99.49%,占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73.76%。根据《上市规则》第9.4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积极谋求的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EPC工程业务及新能源配件销售业务转型等方面工作已取得一定的进展。2024年初至三季度末总体上存在一定提升。公司将加快锁定可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潜在项目,进一步加大与新能源国央企的合作力度,大力发展新能源电站开发与新能源电站资产管理业务。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四川中蜀与天目电力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义务,该案件所涉及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目前,四川中蜀尚存在银行账户因其他诉讼而尚未解除冻结的情况,公司将尽快处理剩余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事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大有控股与陈华女士纠纷一案,目前,大有控股持有公司14,000,000股股份的第一次公开拍卖已被撤回。本次司法拍卖撤回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除上述被撤回的股票拍卖事项外,大有控股不存在其他股票被拍卖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有控股持有公司股票合计25,598,494股,其中被司法冻结1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本的54.69%,占公司总股本的6.98%。大有控股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后续仍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届时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