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6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上市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720,65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720,65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向103名激励对象授予564.2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37元。 - 2022年9月15日,公司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共计530,920股限制性股票。 - 2022年12月5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解除限售的议案。 - 2023年7月13日,公司回购注销1,850,321股限制性股票。 - 2024年7月30日,公司回购注销164,900股限制性股票。 - 2024年12月2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解除限售的议案。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 限售期已届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 - 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向124名激励对象授予897.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82元。 - 2023年7月13日,公司回购注销3,134,940股限制性股票。 - 2024年7月30日,公司回购注销944,540股限制性股票。 - 2024年12月2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解除限售的议案。
四、《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 限售期已届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 - 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
五、本次解锁所涉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092,700股,本次可解锁1,391,518股。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7,058,000股,本次可解锁2,329,140股。
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2月9日。 -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720,658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720,65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720,658股。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律师法律意见 - 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