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人员组成: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责权限: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预算方案和投资计划,对需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决策程序: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提交正式提案。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议事规则: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附则: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