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暨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7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暨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 根据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甘0102执4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3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280%)将被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采用竞价交易的方式强制执行。 - 2024年11月26日,兰州太华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507,900股股份。 - 2024年11月28日,兰州太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并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的情况 1.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992,1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49%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 - 质押起始日:2019-11-05 - 解除质押日期:2024-11-28 - 质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情况 1. 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被动减持方式:竞价交易 - 被动减持期间:2024年11月28日 - 被动减持股数:992,100股 - 被动减持比例:0.31%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 本次及前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 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司法强制执行计划,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 本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兰州太华的持股比例降低,进而导致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表决权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