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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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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点00分 -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6日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 《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3.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1 《关于选举潘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3. 特别决议议案:无

  4.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5.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A股 - 股票代码:688306 - 股票简称:均普智能 - 股权登记日:2024/12/1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5日9:30-15:00; -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 登记办法: 1.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4年12月15日9:30-15:00,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 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 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 邮编:315040 - 电话:0574-87908676 - 传真:0574-89078964 - 邮箱:IR@piagroup.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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