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广农糖业 - 股票代码:000911 -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 成立时间:1999年5月14日 - 上市时间:1999年5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罗应平 - 注册资本:400,319,818元 -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
主营业务 -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有机制糖的生产和销售、环保纸模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卫生吸水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物流仓储服务以及商品贸易等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21年度至2024年1-9月: - 资产总计:2024年9月30日为357,804.57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469,115.51万元,2022年12月31日为521,384.01万元,2021年12月31日为733,972.26万元。 - 负债总计:2024年9月30日为341,841.80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449,880.28万元,2022年12月31日为502,264.05万元,2021年12月31日为669,199.93万元。 - 股东权益合计:2024年9月30日为15,962.77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19,235.23万元,2022年12月31日为19,119.96万元,2021年12月31日为64,772.33万元。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4年1-9月为-2,731.04万元,2023年度为2,754.53万元,2022年度为-45,751.98万元,2021年度为-5,365.01万元。
主要风险 - 财务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的偿债风险,业绩波动及持续经营风险,机制糖业务毛利率下滑的风险,政府补助对净利润影响的风险,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存货减值风险,蔗区资源减值风险,企业所得税率变化风险。 - 行业和经营风险:食糖价格波动的风险,原材料供应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无法分红的风险,客户集中风险,部分房产未办理房产证书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风险,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募投项目运行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风险,募投项目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募投项目实施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消化风险。 -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审批风险,发行风险,股票价格波动风险,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20,095,945.00股(含本数),对应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20,415,763.00股。 - 募集资金用途: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6,000.00万元(含2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云鸥物流食糖仓储智能配送中心二期扩容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限售期:发行对象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保荐机构认为: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