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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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4-129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文琳律师、秦鑫赢律师参加九洲集团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 13:30,召开地点为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 609号公司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