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明武先生、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73,971,965股,占公司 2024年 9月 30日总股本的34.74%,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 840,995,44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53.43%,占公司 2024年 9月 30日总股本的 18.56%。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质押续期的通知,其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45,294.5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办理完成质押续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续期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泰盛实业 -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 本次质押股数(股):151,715,712 - 是否为限售股:否 - 是否补充质押:否 - 质押起始日:2017/11/28 - 质押到期日:2025/4/30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1.3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5%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自身生产经营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自身生产经营
股东名称:泰盛实业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自身生产经营
股东名称:吴明武
合计 -452,945,440 -----32.65% 10.00% -
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质押的4,572.96万股系对泰盛实业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40,721.5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补充质押,质押履行期限以前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40,721.58万股的履行期限为准。
2、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泰盛实业 - 持股数量(股):1,341,572,672 - 持股比例(%):29.61 - 本次变动前累计质押数量(股):795,265,838 - 本次变动后累计质押数量(股):795,265,838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2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55 - 已质押股份情况(股):0 - 未质押股份情况(股):0
未质押股份情况(股):0
股东名称:林文新
未质押股份情况(股):0
股东名称:吴明武
合计 1,573,971,965 34.74 840,995,440 840,995,440 53.43 18.56 0 0 0 0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63,719.54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0.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07%,对应融资余额为44,927.00万元; - 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7,380.0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3%,对应融资余额为12,188.89万元。
泰盛实业本次股权质押续期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吴明武先生本次股权质押是对已质押股份的补充质押,上述质押的融资资金主要用于泰盛实业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泰盛实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泰盛实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