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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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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 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4年 12月 16日(星期一)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6)。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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