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经营宗旨和范围
经营范围:变频调速器、伺服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维护;电气传动自动化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维护;自动化和节能改造系统设计、安装、调试;经营进出口业务
股份发行
发起人:涂从欢、张晓光、何畏等33人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等
董事会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包括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分配条件: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
章程修改
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与章程规定相抵触,公司情况变化与章程记载不一致,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