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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化工: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提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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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提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的告知函》,鉴于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创谷”)与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鹤源”)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 2024年12月 20日到期,经协商提前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2020年 8月 18日,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安徽鹤源成为铜化集团股东之日起生效(经查,工商登记显示,2020年 12月 21日正式登记为铜化集团股东)。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就期限是否延长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8月 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鉴于《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经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4年 11月 28日提前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甲方: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铜化集团”)股东,截至目前持有铜化集团 23.0683%股权;乙方为铜化集团股东,截至目前持有铜化集团 32.3404%股权。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作为铜化集团股东双方保持一致行动达成本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行使所持铜化集团全部股权上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和提案权等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包括在行使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提出董事和/或监事候选人、在股东会上投票表决、对由股东进行讨论决议的其他事项进行表决等股东权利上保持一致行动。 (二)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先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按照一致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如经协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多数决定的原则做出一致行动的意见。 (三)一致行动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4年,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就期限是否延长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四)本协议于 2024年 11月 28日签署成立,自 2024年 12月 20日起生效。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不再持有铜化集团股权,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截止本公告日,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1|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9,127.42|37.2602| 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0.00|32.3404| 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42,797.68|23.0683|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3,601.23|7.3312| 合计|185,526.33|100.00|

根据铜化集团上述股权结构情况,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铜化集团持股 37.2602%,为铜化集团第一大股东。但根据铜化集团第二大股东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创谷”)及第三大股东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徽鹤源”)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安徽创谷为铜化集团控股股东。

安徽创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1|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铜陵中安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4,500|86.8263| 安徽楚江恒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00|13.1737| 合计|16,700|100.00|

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核查,认为,安徽创谷受铜陵中安基金实际控制,铜陵中安基金受创谷资本实际控制,创谷资本受鼎旭信息实际控制,但鼎旭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据此,铜化集团控股股东安徽创谷无最终实际控制人,故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鉴于铜化集团为六国化工控股股东,而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故本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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