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且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相关行政处罚。
选聘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选聘文件应通过公司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
评价标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等。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当会计师事务所出现重大缺陷、拖延审计工作、不具备资质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提案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监督及处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对选聘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必要时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附则: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