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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传媒: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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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INESE UNIVERSE PUBLISHING AND MEDIA GROUP CO., LTD. 公司章程(2024年 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股(1998)05号《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1998年11月30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 3600001131728),取得营业执照。2008年6月17日经江西省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局注册变更登记,注册号360000110008157。2015年12月8日经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100705758356U。

第三条 公司于2002年1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02年2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于2002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0年7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及向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完成后,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2日经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健全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ESE UNIVERSE PUBLISHING AND MEDIA GROUP CO., LTD. 公司以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成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

第六条 公司登记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32号双创科技城10号楼 邮政编码:334100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2,727,307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并受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总编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全方位、全媒介、全产业链,打造最具投资价值的全球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运营商,促进文化传媒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积累、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努力为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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