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兆易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3、同意朱一明、何卫、胡洪、王志伟(WANG ZHIWEI)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同意周海涛、钱鹤、杨小雯、陈洁、郑晓东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