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海高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8,353,9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伊可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代行董事会秘书丁伊可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1.01 议案名称:丁伊央 得票数:117,111,582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9503 是否当选: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1.01 议案名称:丁伊央 同意票数:117,846 同意比例(%):8.6638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青、张心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