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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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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5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76,8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6.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5,890,609.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076,81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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