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海防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 2024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出席会议对象及会议登记办法、联系人等。
-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10点0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船大厦举行,由董事长陈远锦先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6名,代表股份397,308,756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5.909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