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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之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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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之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 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原因: - 天职国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 基于审慎性原则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 相关资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 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 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 诚信记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信息: - 项目合伙人:梁轶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 签字注册会计师:代振强,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聿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 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梁轶男、签字注册会计师代振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聿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独立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梁轶男、签字注册会计师代振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聿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25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职国际担任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尚未开展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2024年8月2日,天职国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鉴于审慎性原则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天职国际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天职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意见: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和专业方面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生效日期:本次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

目前该议案已经发行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详情请见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1日发布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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