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山东药玻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68,646,366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7.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6,494,691.5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174,380.8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2,320,310.66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1月 14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内。
二、本次延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项目为“年产 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61,553.9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047.47万元,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 10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5,722.63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 在“年产 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本募投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原计划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 12月 31日,延期后项目完成时间为2025年 12月 31日。目前,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但部分关键进口设备尚未到位,主要原因系欧洲设备供应商受地缘冲突影响,能源供应不足、零部件供应不及时,导致产能下降、供货时间延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对“年产 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