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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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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会议名称: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11日下午 2时 3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2月 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会议审议事项: 1.0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3.00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5日,上午 9:30至下午 16:00。 3. 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 2号世贸万锦 10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号中钢国际广场 26层。 4.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 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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